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期,漳州、宁德、福州、漳平等地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罪名查处了多名干部。其中除了一名副厅级干部和一名正处级干部外,还有五名科级干部。
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国河(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福建农林大学科教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余振辉(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古田县经贸局原副局长魏宜平(正科级)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寿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张福义(正科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寿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副局长林跃生(副科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漳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漳平市灵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振西(正科级)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漳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漳平市桂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怡忠(副科级)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