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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处理罚单 发现身份被冒用
福州金山派出所表示,已向上级部门提出更正

N海都记者 汤先增

海都讯 上周,林先生前往福州象园派出所处理汽车违章时,被告知自己是一名“吸毒人员”,需要去交警大队处理。惊愕间,林先生得知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信息。

今年52岁的林先生,虽然是闽侯人,但长年在福州市区生活。当时,象园派出所民警,从电脑系统给他调看了一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详细信息”。信息显示:今年1月份,林某某因吸毒被金山派出所抓获,后被行政拘留。林先生说,信息栏里,除了头像跟自己有区别外,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户籍地派出所等信息,跟自己身份证上的一模一样。

次日,他赶往录入信息的金山派出所了解情况。经过比对,民警确认,林先生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了。林先生想不明白的是,头像照片明显不一样,警方为何没看出来?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金山派出所黄警官。黄警官说,今年1月份,该所抓获几名吸毒嫌疑人,因为嫌疑人都没带身份证,是自行报出身份信息,民警经过核实没发现疑点,就录入了公安系统。

黄警官说,次日,民警核实时发现,其中一嫌疑人跟林先生是同村,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冒用林先生的,便立即向上级部门提出更正,不会给林先生造成任何影响。

黄警官称,按相关法律规定,嫌疑人要拘留时,如果没带身份证,警方可按其自报的身份进行处理、录入,但在核查时一旦发现有误,将立即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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