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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餐馆油烟污染 各被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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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餐馆油烟污染 各被罚500元
福州鼓楼茂泰大厦,涉事的“味客”、“大友”、“好又快”三家餐馆,已整改完毕

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鼓楼区茂泰大厦楼下“味客”、“大友”、“好又快”三家餐馆因为油烟污染,各被处罚500元。目前三家单位都接受处罚,并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此前,邵武市一家菜馆因为油烟污染被处罚1万元(详见本报10月29日报道)。鼓楼区环保局有关人士认为,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要促使其整改。

责令53家饮食店整改

今年以来,福州鼓楼区环保局持续做好油烟整治工作,截至目前,鼓楼区环境监察大队共检查356家饮食店,要求饮食店配备油烟净化器同时规范清洗,责令53家饮食店进行整改。

有居民介绍,茂泰大厦1楼的“味客”、“大友”、“好又快”三家饮食店,将油烟直接排到路面上。鼓楼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表示,针对油烟排放不规范及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店家,他们先是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随后对这三家餐饮店各处罚500元。

释疑:为何只罚500元

此前,邵武市东桥路的文仔菜馆油烟、噪声扰民,被邵武环保局处罚1万元。有市民疑惑,同样是油烟扰民,为何鼓楼区环保局只处罚500元。

记者发现,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措施防治油烟造成污染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最低处罚额度。

鼓楼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废气净化装置,或者向人行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炉烟的”,个人处以五百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由于这三家餐饮店都属于个人经营,因此只罚500元。

“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要促使其整改。”上述人士表示,下达处罚决定书后,三家餐饮店认错态度较好,目前都安装了净化器,“对于市民反复投诉又拒不整改的,我们将给予重罚,同时还会抄告工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质。”

□相关链接

邵武文仔菜馆处罚依据:因该菜馆的营业面积为85平方米,故参照《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其“情节与后果”按(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处罚幅度”来确定处罚幅度,即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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