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永泰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经查,2012年年底,永泰县洑口乡祥銮村村支书柯清煜、祥銮村村委会主任柯春灯、祥銮村村委会副主任柯福池,违规给村干部和包村工作队发放奖金。其中柯清煜、柯春灯、柯福池各领取3058元,连聚灯(洑口乡副乡长)、蔡璋裕(洑口乡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领取3100元,卢秋菊(洑口乡政府工作人员)领取3111元。连聚灯、卢秋菊、柯清煜、柯春灯、柯福池均被处党内警告,蔡璋裕被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