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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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环境信息未公开企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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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环境信息未公开企业被罚
是新环保法实行后我省首例,由三明市环保局开罚

N海都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蓝眸

海都讯 日前,环保部通报称,我省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及公布率指标未达国家考核要求(详见本报10月23日A31版报道)。近日,三明市2家企业因环境信息未公开被查处,最高或罚3万元。据悉,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查处的首例因信息未公开的环境违法案件。

三明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他们在检查中发现,三明市明耀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尤溪三联纸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未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三明市环保局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罚款,并责令限时公开信息。

据介绍,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企业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的,可处最高3万元罚款。

“未开展环境信息公开的违法企业作为环保部门的关注对象,列入日常重点督查企业范围,进行不间断的督查、巡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信息全面公开。”上述人士称,对逾期不改的企业,将启动“按日连续计罚”程序,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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