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仙游县环保局获悉,位于福建仙游经济开发区的福建省瑞达玻璃有限公司因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转,被环保部门立案调查,罚款1万元。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按规定,生产车间的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如果要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通过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批准,但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停用。根据规定,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参考仙游县环保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