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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13举措 加快福州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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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政府13举措 加快福州新区发展
包括赋予福州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今年省财政补助10亿元设立福州新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

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提出13项举措,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包括支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深化对台交流合作等。

●合理布局:疏解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

围绕《总体方案》“打造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先行区”战略定位,以及发展目标、功能分区,科学谋划新区发展和空间布局,疏解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支持将新区规划重大支撑性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

●转变职能:支持新区试点负面清单制

支持福州市探索建立职能综合、扁平高效的福州新区管理模式,抓紧设立新区管理机构,在职数和编制上予以支持和明确。

赋予福州新区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根据新区功能定位和管理体制,将省里能下放或委托的权限全部予以下放或委托。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要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管理权限,可建立新区管理机构与省直接请批关系。

支持福州新区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对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再实行行政审批。

●对台合作:打造直接“三通”便捷通道

加强福州新区对台航运中心、对台航空联系枢纽、对台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密切两岸海、空港及航运物流企业合作,增加航线航班,打造两岸交流往来、直接“三通”的综合枢纽和便捷高效的重要通道。加快马尾琅岐对台客运码头建设。

推进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体化发展,建立福州新区-平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商议重大事项。

●基础设施:支持新区加快规划建设BRT

统筹规划建设福州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新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加快福平铁路、福厦铁路客运专线和福州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加快推进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和福州火车新站选址布局。

加快福州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京台高速公路福州长乐至平潭段、长乐至福清高速公路、福州滨海大通道、马尾大桥、江涵大桥、道庆洲大桥建设,强化新区对外通达能力。

加快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公交、客运、出租车、轨道以及高速公路全覆盖,支持新区加快规划建设快速公交系统(BRT)及城市公共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公共服务:支持境外组织在新区办医院

指导和支持福州新区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布局,在学校办学水平提升、扩容建设等方面予以资金倾斜支持,推进新区学校改革发展。推动面向新区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

推动省属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在福州新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三甲专科医院。支持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新区开办中外合资、合作医院及独资医院。适当放宽新区内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对新入驻新区的医疗机构,适当放宽床位规模、门急诊人次等业务量评价指标方面的要求。

●金融创新: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拓至新区

将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范围拓展至新区,力争更多的台资银行在新区设立机构,力争在榕台资银行改制成法人银行时将总部设在新区。

2015年,省财政一次性补助福州市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福州市政府设立福州新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用于福州新区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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