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李思玲 关铭荣
海都讯 原以为把房子装修委托给装修公司,自己能省不少事,但福州的陈先生想错了。装修才进行了两个星期,就没了动静。原来,福州惠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美装饰”)认为所接的单子要做的各种桌、柜耗材多,成本较高,要求精简方案,或者业主自己做,否则没钱赚。遭到房主拒绝后,双方又对违约责任及赔付争执不下,协商因此陷入僵局。
装修不久就停工了
陈先生在鼓楼区西二环中路的杨桥新苑有一套房子。今年10月,他与惠美装饰签订了合同,装修套餐价为每平方米999元,再加上一些衣柜、书桌等项目,总价为12.35万元。双方约定,施工内容包括水电、墙体改造、吊顶安装、墙面涂料等,工期93天,竣工日为今年12月30日。陈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24700元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在施工的不同阶段给付。
但装修刚开始不久就停了,再无进展。“就隔了墙,做了水管线路的割槽,其他材料都没有进场。而停工的原因竟是,装修公司觉得柜体做得太多,没有钱赚。”陈先生说,对方提出,要么同意精简柜体的设计方案,或者干脆柜体由业主自己做,否则只能终止合同。
这遭到陈先生的拒绝,他认为,双方的合同中,已包括具体增项的详细报价单,当时惠美装饰并没有异议,且总经理签名、公司盖章完备,是完整有效的合同。
双方协商不成
记者看到,合同确实包括了一份增项报价单,里面详细说明了衣柜、鞋柜等尺寸,且是以“米”为单价计费,并附有相应的立面设计图。不过,对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合同只提及: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解除本协议。
但在协商不成,终止协议的情况下,违约一方如何具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损失,合同并没有约定。这也成为陈先生和惠美装饰争执不下的一个原因。
昨日,记者找到惠美装
饰的总经理江寄州,他说,柜体的设计方案是陈先生单方面和公司设计师沟通的,“宽多少、高多少,都没写”,他还没有在设计图上签字确认,因此不作数,他只在合同上签了名字。
江寄州表示,与陈先生协商不下,要终止合同,目前也给他发了函。但他要求,陈先生必须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其他的事情,走法律途径解决。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认为,此事件中,装修公司要负违约责任,但具体怎么承担,由于双方事先没有明确约定,所以出现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