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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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2岁女童误食蚊香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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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2岁女童误食蚊香液
目前仍未脱离危险;漳州市疾控中心建议,家有小孩应首选物理驱蚊

N海都记者 朱加良

海都讯 前天下午,南靖山城镇两岁女童小闽(化名)因误食蚊香液被送到漳州市医院抢救。

知情人士介绍,小闽平时和奶奶一起生活,前天下午1点多,奶奶正在午休,可能最近感冒了,睡得比较沉。先睡醒的小闽一个人在一边拿东西玩,卧室里的蚊香液放得比较低,小闽伸手就能够到。

“等到发现时,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了”,这位知情人士说,当天下午2时许,小闽开始不舒服,家人闻到她嘴里有一股蚊香味,才发现掉在一旁的蚊香液瓶,捡起来一看,蚊香液已经少了大概10毫升。送到南靖县医院后,小闽一直口吐白沫,脸色发青。当天下午5点多转到漳州市医院时,小闽已经昏迷。

前天晚上,在漳州市医院儿科重症病房,海都记者见到了正在病房外等候的孩子的父亲。不过,对于小闽的病情,他并不愿多说。由于孩子家属拒绝,记者也没能接触到小闽的主治医生。

昨天上午,小闽已经醒来,不过仍未脱离危险。

闽南师大化学与环境学院的翁教授说,蚊香、电蚊香(液)的驱蚊成分主要是除虫菊酯,除虫菊酯能麻痹蚊子的神经,使蚊子无法动弹,达到除蚊的目的。这类物质少量呼吸进人体,可能不会危害到健康,但是误食肯定是有毒性。

漳州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说,蚊香液能杀灭蚊子,如果进入胃里,肯定含有毒性。有孩子的家庭,最好慎用蚊香类产品,应首选物理方式驱蚊,安装纱门纱窗悬挂蚊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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