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8版:城事/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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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费减半 租户觉得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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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业主物业费减半 租户觉得受歧视

N海都记者 廖庆升

海都讯 都住在福州晋安区铧兴花园,相同的户型,有些居民的物业费却比其他人多,这是怎么回事?昨日,到小区物业处交物业费的林先生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林先生说,自己今年1月开始租住在该小区,一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元钱的标准缴物业费。昨日,他到物业处缴费时发现,自己要交140元,但楼下的住户只要交70元。他一打听,原来小区业主本月开始物业费减半,“这太不公平了吧?”租户林先生觉得,物业的这种做法是对租户的歧视。

不过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物业收费标准并没有降低,部分业主少交,是业委会对其有补贴,按照业委会的要求,只有住在小区的业主才能享受补贴。“我们没有歧视租户。”业委会叶主任说,此前业委会打官司从开发商处拿回30多个车位,每月可获得8000元钱收费分成,这些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们在购房时已缴纳了这部分公摊面积的费用,“但租户可没交过这笔钱。”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说:租户的房东在购房时也支付了公摊面积的费用,租户的租金里已包含这部分费用,因此也享有和业主相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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