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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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4年 状告妻儿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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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4年 状告妻儿和医院
获赔4万元;女儿说,父亲经常实施家暴,母亲不堪忍受,他们才出此下策

N海都记者 曾会文涂明

海都讯 闽清一七旬老汉被子女和老伴以“老年痴呆”为由,送到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4年。老汉出院后,将妻子、子女、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告上法庭。经鉴定机构鉴定,老汉没有精神病。

为什么要将没有病的亲人送进精神病院呢?昨日,老汉女儿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说,父亲经常对母亲实施家暴,母亲不堪忍受,一直求儿女帮她,大家才出此下策。

走出精神病院 老汉索赔98万

钱某俊生于1936年,曾是中学音乐教师,和同是教师的妻子住在闽清县,生有三个子女。2014年,78岁的钱某俊将妻子和两个子女,以及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告上闽清法院,称“被精神病”长达4年,要求四被告赔偿98万元。

法院查明,2008年8月5日,钱某俊的妻子刘某英、子女钱某鸣和钱某洁,将钱某俊送治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防治院以“老年痴呆”为由收治钱某俊,后又诊断其为“人格障碍”。2013年2月7日,钱某俊患中风,经其子钱某鸣及钱某俊的兄弟姐妹要求,防治院于2013年3月11日为钱某俊办理出院。钱某俊被收治住院共1860天。

2014年3月25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出鉴定:2008年钱某俊被收治入院时不存在精神疾病,且鉴定时精神正常,防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一般过失。法院认为,钱某俊的妻子刘某英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防治院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子女钱某鸣、钱某洁各自承担15%的赔偿责任,四被告共赔偿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院通知接人 母亲坚决不从

钱某俊的女儿钱某洁在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工作。昨日,记者来到该院找到了钱某洁。钱某洁告诉记者,父亲钱某俊上个月因脑溢血去世了。钱某洁告诉记者,她在家里排老二,钱某鸣是她大哥,还有一个弟弟。她说,把父亲送进防治院,有不得已的苦衷。

钱某洁说,父亲退休后,性情大变,对家人十分粗暴,对母亲和她非打即骂,而且花销大索取无度;父亲经常把母亲赶出家门,钱用完了,就找母亲索要,还逼母亲向他们几个儿女要钱;父亲还时常去宾馆开房,街坊四邻的风言风语,让他们儿女脸面无光。母亲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几次离家出走,都被父亲找回来,一不给钱就打人。母亲为了摆脱这种痛苦,求子女帮她。

钱某洁说,她将父亲的这些情况向一些专家请教,得知父亲可能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便和大哥、母亲一起,把父亲送到闽清县精神病防治院治疗。后来,院方诊断父亲是人格障碍,医院几次通知家人将父亲接回家,但母亲坚持不从,认为父亲出院会对她造成更大伤害。就这样,其父在医院住了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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