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政事/快报
3上一版  下一版4
 
西湖菊展今日最后一天
榕本年度红十字 大病救助工作启动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5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本年度红十字 大病救助工作启动

N海都记者 刘世泉 通讯员 吴军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红十字会获悉,福州本年度红十字大病救助工作即日启动,全市5区7县(市)全面开始接受大病救助申请。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

救助对象计算其治疗的自付费用,还应扣除其得到的民政救助、新农合住院大额补偿、省级红十字大病救助等各项补偿救助金额。本年度还将实行差额累进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封顶为10万元。在扣除各项补偿救助金额后,治疗的自付费用在1万~3万元之间的,计算后救助金额不足1000元的,不予救助(即治疗的自付费用不能低于12000元)。

符合救助条件的大病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红十字会咨询相关情况,并填报相应表格和提交有关材料,市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将在春节前前往救助对象所在县(市)、区现场集中发放救助金。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