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夏雨晴 陈恭璋 毛朝青 通讯员 刘君华
海都讯 “为保障自身交通安全和合法权益,敬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近日,走进福建街头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在商铺门口十分显眼的位置,都能看到张贴着这样一封《致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让不少市民称赞交警们的良苦用心。而这项举措,正是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诸多措施之一。
上一期的专栏中,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向市民介绍了达标电动自行车的识别标准、我省的上牌流程及相关政策,以及未登记、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处罚措施等等。那么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我省各地交警究竟推出了哪些便民措施?近日,记者走上街头,亲自进行体验。
商家代跑腿 顾客十分钟拿证
连日来,海都记者走访福州市区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看到,所有商铺店门口均根据交警要求,张贴着《致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还有店内销售的合标准、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目录。
白马路旁,一名店主告诉记者,待售的每一辆电动自行车,车筐里都有一份《福州市非机动车档案袋》,袋内装着一份《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和一份空白的“非机动车行驶证”。顾客选中电动自行车后,只需现场填写申请表和提供身份信息,然后商家根据身份信息为顾客打印行驶证,整个流程下来,不到十分钟。而后,商家帮顾客把申请表提交至交警部门。
在福州五里亭的电动车销售点,有商家向记者反映,过去市民买电动自行车后,需要自己到上牌点排队登记,耗时耗力;自从推广“带牌销售”后,商家帮顾客跑腿,市民省时省事,也为商家带来商机,更有利于交警部门进行监管,一举多得。
福州市区实现电动车100%“带牌销售”
福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2010年11月起,福州市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目前,福州市共有“带牌销售”商店300余家,年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近10万次,市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已实现100%全覆盖。
该人士介绍,目前,针对在福州市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福州市编制出台了《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实行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目前共出台了8批合格产品目录。而早在2010年,福州市政府对超标准电动车就实行回购
换购补贴,市政府制定了家回换购最低指导价,从2010年5月份开始回购和换购在用的超标准电动车,目前已开展了10多次全市大型集中回购换购活动。
各地交警暖心出招 加强登记管理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上牌、遗失号牌、行驶证补牌补证手续,我省各地交警都在渐进推出不少便民措施,如进一步延伸服务窗口,增设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落实集中登记挂牌、延长办理时间、简化登记手续等措施,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挂牌率。
同时,交警们还联合工商部门落实对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的监督检查,禁止经销企业销售未列入目录管理和超标电动自行车。而在监管方面,交警定期检查市区所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销售网点,多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销售商店的巡查,对于销售目录外电动车、哄抬价格的,予以停止发放牌照;为了防止电动自行车车架号随意打刻导致商家套目录销售,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电动自行车的八项技术指标,每种型号车辆的车架号必须在固定位置打刻并报备质监部门;为了防止销售商店虚报车辆号牌丢失达到套牌销售目的,实行申领号牌超过两个月未销售的车辆重新查验制度,并要求车辆合格证与号牌对应悬挂。
各地交警部门还精心印发、刻录各类型宣传普法资料,组织民警深入社区、车驾管服务窗口、客运车站等人流集中地广泛张贴、发放、播放。
此外,莆田等地交警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组织策划“交通违法随手拍”,鼓励群众拍摄曝光身边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照片、视频,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动员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