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涂明 文/图 实习生 马婧
海都讯 “6万多元买的小车,出车祸后在停车场放了两年多,要交2.4万元停车费!”近日,宁德读者朱先生向海都报反映:2013年10月,他的小车在沈海高速被一辆大货车追尾;因事故涉及多车,还有人员受伤,今年3月,法院才对事故赔偿做出判决;今年10月,他前往宁德鑫源停车场取车,被告知停车费要2.4万元。
朱先生质疑,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停车场收费不合理。对此,鑫源停车场回应,该车并没有被执法部门扣押,车祸次日就可取车,搁置两年多是车主未及时取车造成的,因此产生的费用要朱先生自己承担,按照一天30元计费。
车主:买车才花6万多元 停车费就超1/3
朱先生说,他的小车是2013年初买的,裸车价才6万多元。2013年10月,他驾车在沈海高速上卷入一起5车追尾事故,车尾被一辆大货车撞毁,车上一名朋友受伤。因无法继续行驶,朱先生的车随后被拖至宁德鑫源停车场。
据其介绍,20多天后,交警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大货车负全责。因事故涉及多车,还有人员受伤,今年3月,法院才对事故赔偿做出判决。因其他事情耽搁,今年10月,朱先生才与家人一起,前往宁德鑫源停车场取车,结果被告知,停车费要2.4万元。
“买车才花6万多元,停车费就超过1/3,我无法接受!”朱先生说,朋友提醒他,事故车辆被扣押后,产生的停车费由行政部门承担,他认为鑫源停车场收费不合理。
朱先生还表示,由于这辆车没按期年检,他名下所有的车辆业务均被锁定,连驾驶证换证也无法办理。
鑫源停车场:拖车是清障需要 不属于执法扣车
记者了解到,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宁德鑫源停车场为何还要向车主收费?前日,海都记者赶赴宁德市区,找到了停车场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朱先生的车并没有被执法部门扣押,因此不适用上述规定。该负责人介绍,事故当天,朱先生的车无法行驶,可能引发二次事故,路政部门为尽快清障,恢复道路通行,才通知他们拖车;事发后第二天,朱先生就可取车,最终搁置两年多是朱先生自己未及时取车造成的,产生的费用也要朱先生自己承担。
该负责人说,车祸发生后,朱先生曾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去过停车场,但迟迟没将车取走。
在这之后,鑫源停车场为何一直没有通知车主来取车?该停车场负责人说,车主的信息是隐私,是由交警部门掌握,他无法获取,同时,作为社会化停车场,他也没有义务要找车主。为此,在这两年时间里,他没有联系车主。
据了解,朱先生今年10月才到停车场取车,停车场按照一天30元收费,共计2.4万元。经过交涉,停车场愿降低费用,但最终仍要上万元,朱先生没有接受。
目前,朱先生仍在与停车场交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