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本月中旬,莆田将恢复电动车挂牌销售,并增设注册登记点,加强登记管理(详见海都报12月1日P02版报道)。近日,不少市民致电95060咨询,除了合标的电动车可挂牌,不知超标电动车能否挂牌或者带牌销售,同时对超标电动车和合格电动车如何区分存在疑惑。海都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挂牌销售及补牌等手续只针对合格的电动车,超标电动车暂时无法上牌。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去年交警部门就已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挂牌工作,目前不会再对超标电动车挂牌。还未挂牌的电动车车主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前往挂牌,明年1月11日起,交警部门将会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上述负责人介绍,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的《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执法指南》,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能功能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kW,蓄电池电压应不大于48V,30分钟内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
7km。
超标电动车是指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三轮车辆。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将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过渡期上道路行驶违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规定的,处100元罚款。另外,对于销售未列入目录管理、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违规情形的,通报市场监督主管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