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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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月起 “老赖”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N海都记者 林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从本月起,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启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这意味着“老赖”们不能成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省工商局介绍,今后,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会自动拦截其登记申请,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法院接洽。

目前,工商总局已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170多万名“老赖”的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总局后,将自动解除相关任职资格限制。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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