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包打听/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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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街头叫卖普通鵟 过路市民救下
它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昨被放生
黄女士将救下的普通鵟交给海都记者帮忙放生

N海都记者 侯希辰 吴臻/文 关铭荣/图

海都讯 见街头有人叫卖老鹰,好心市民将其救下。回家一查,这还是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kuáng)。昨天上午,获救的它重新回归自然。

“当时送女儿去上学,就看到路边有一名中年男子拎着一只大鸟叫卖。”前天,福州市民黄女士给海都记者送来一个大纸箱,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只身长半米左右的老鹰,全身黑褐色,脚则是黄色的。黄女士告诉记者,12月3日早上,在福州鼓楼区洪山桥头附近,一名男子在叫卖,开价几百元。“女儿觉得它太可怜了,所以我们把它买了下来,想让它回归自然。”但黄女士不知道要去哪里放生才能让它不再被抓,于是前晚,受黄女士委托,海都记者将这只鹰送往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观鸟分会。

做了初步检查后,观鸟协会会员告诉记者:“它是普通鵟,属于中型猛禽,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昨天上午,会员们选择了一处偏远的野外,将这只普通鵟放生。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感谢黄女士提供线索,奖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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