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因拒不改正废气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福建省富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富毅金属”)被宁德市环保局于11月27日开出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决定连罚10日,共计罚款10万元。这是继新《环保法》出台后,宁德市开出的首个按日连续处罚环保罚单。
10月15日、16日,宁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富毅金属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台集尘罩未完全收集熔炼产生的废气,有部分废气溢出罩外,其中一台集尘罩顶端有破损,废气直接从破损口排出。经监测,熔炼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值超标。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污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德市环保局于10月22日、11月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放并处罚款1万元。
11月2日,执法人员到现场复查,发现富毅金属未按要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为此,宁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自10月23日至11月2日期间的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款1万元,计10日,共计罚款10万元。
据了解,新《环保法》施行以来,福建省首张“按日计罚”罚单在今年5月份开出。漳州市平和县的4家陶瓷企业无视环保罚单,整改不力,尝到了“按日计罚”的威力,4家企业累计被罚98万元。
省环保厅执法负责人认为:“以往环境保护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按日计罚提高了违法成本,让环保法长出‘钢牙利齿’。”
记者了解到,“按日计罚”此前在重庆曾有过探索和尝试。实施按日计罚前,重庆企业违法行为自我纠正率不到20%,实施按日计罚后,企业自我纠正的比例逐年攀升,目前已达到9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