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晨燕
海都讯 两狱友刑满释放后,租车守在银行附近,尾随取款人实施抢劫。近日,福州台江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阮某某与叶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检方介绍,20岁的阮某某与32岁的叶某某都是古田人,两人在狱中认识。刑满释放后,他们合伙租了一辆小车,打算抢劫从银行取款的人。9月16日中午12时许,阮某某与叶某某在福州福光南路一银行门口,看见俞某进银行取钱。随后,他们开车尾随从银行取钱出来的俞某,阮某某开车撞击俞某骑的电动车,俞某摔倒后,叶某某下车将俞某装有现金3.5万元的黑色塑料袋抢走。经鉴定,俞某的伤情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