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记者昨从莆田反腐倡廉网获悉,今年以来,莆田市秀屿区纪委、监察局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推行“三定三查”(即定期查三公经费,定点查公车私用,定向查作风投诉)和重要节点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联合工商、税务、交警、食药监等部门,综合运用莆田市“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地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秀屿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视频等平台,严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至11月,该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处理人员5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辞退4人,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8人。此外,还对负有责任的11名干部进行“一案双查”,其中科级干部7人。
1至11月,该区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6起,处理人员8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9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