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广州日报 新华
冒充省纪委寄发敲诈信,冒充省纪委推销书刊,冒充省纪委暗访组长……近几年,广东省内已陆续发生多起不法分子以省纪委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例。日前,广东省纪委介绍了不法分子的几种常见招数,并提醒党员干部群众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避免上当受骗。
骗子招数 冒充纪委干部骗财
据广东省纪委介绍,不法分子潘某通过个人微信发送信息,称其已经受省纪委委托担任省纪委和广东广播电视台暗访组长,并以能够帮助被请托人宣传曝光高速公路建设中的问题为由,收取潮州市某村民杨某好处费共计6万元。
2013年,几名不法分子在阳江冒充市纪委干部,公然将一中学校长带走“双规”,借以诈骗钱财。深圳冯某冒充纪委干部,以能够为他人办户口、安排工作为名,骗取多人钱财40多万元。
此外,不法分子肖某利用网络搜集广东省相关地区政府部门领导的信息,雕刻假公章,制作假公文,冒充省纪委监察厅人员,寄送勒索信件给有关领导。而江门台山、韶关翁源、茂名信宜等地纪检监察机关都收到一份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名义,要求征订业务书籍的传真。
广东纪委介绍查案工作程序
据广东省纪委介绍,以省纪委查案工作为例,执行调查任务前,调查人员会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有效证明通知被调查单位、被调查人员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
调查人员执行调查任务,会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配合。如属首次,一般要由本地、本部门党组织与该单位负责人或人员进行联系,或者派人同行协调。对被调查人采取组织措施后,纪检监察机关会以正式方式通知其单位和家属。
广东省纪委表示,暗访组成员(包括受委托的媒体暗访人员)受省纪委直接领导,持省纪委暗访证开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暗访工作纪律。一般不公开暗访身份、暗访目的,也不得收取任何暗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