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施建华
海都讯 “小区停车位本就紧张,好不容易等到地下室可以停车,竟然不让业主用?”福州的林先生不解,自己所住的后坂新城小区一区,地下车库竟被用于停放他处开来的新车,本小区的业主想停车,还得抢“僧多粥少”的路面车位。
林先生说,该小区是拆迁安置小区,已入住近1年,此前物业称地下车库还未修好,故一直未将其开放。但上周,他注意到有数辆崭新小车被运入地下车库。林先生对此很不满,“我们车主经常在路面抢车位,好不容易车库开放了,自己却不能停。”
该小区的车库位于8号楼下,前日下午,记者至车库前,闻到其中散发出新车特有的味道,欲进入时被一名保安拦住。保安称,地下车库目前未对业主开放,业主车辆只能停在路面上。据小区知情人士称,该地下车库“已被本地人承包,目前用于停放4S店的新车”。
前日下午,该小区的永融物业郭主任称,因其刚接手管理小区不久,所以对此情况并不是很了解,需向上级了解。但至昨日上午,郭主任仍称,自己还在了解中。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的蔡思斌律师表示,地下车位分为:人防工程中暂用作停车的车位和开发商完成国家规定的停车使用面积外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如该小区地下室属人防地下室,则实行产权和使用权分离原则,产权属于人防部门,其允许开发商使用,但车位不能办产权证;如该地下室属于经营性的停车场,要先看开发商跟业主是否有约定该停车场的归属,如果没有,则该地下车位属于公共部位,由业主共有,归业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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