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1版:莆田版
3上一版  下一版4
 
导读
交警启用视频 抓拍滥用远光灯
今日阳光重现 气温猛降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警启用视频 抓拍滥用远光灯
已有约200部车辆被处罚,同时列入“黑名车”数据库
画红圈为远光灯,绿圈为近光灯,反差强烈

照片中红圈内几乎为盲区

警方通过不同角度的监控固定证据

N海都记者 陈盛钟 图片均由交警提供

海都讯 夜间滥用远光灯,对向司机很容易“亮瞎眼”,安全隐患极大。一年多前,莆田交警部门曾与海都报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夜间滥用远光灯专项整治,其间共查处了3800多辆违法车辆。一时间,莆田城区滥用远光灯陋习明显减少。然而,近期,城区滥用远光灯现象又有所“回潮”。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交警支队获悉,交警部门已启用路面监控视频抓拍夜间滥用远光灯,目前,已有约200部车辆因此被查处,罚款100元扣1分,同时列入“黑名车”数据库,给予重点“关照”。

路面执法 取证困难

“在有路灯照明的城区街道,基本上不需要也不能使用远光灯,大部分远光灯都是违法滥用的。”莆田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远光灯的强光照会把对向司机照得头眩眼花,出现短暂的视觉盲区,这时如有行人或自行车、电动车等从远光灯的盲区横穿马路,极容易发生事故。据统计,超过三成的夜间交通事故与滥用远光灯有关。交警部门曾在路面执法查纠远光灯,但无法持续整治,很容易回潮。一方面,交警在远光灯的照射下,自身安全难以保障;另一方面,路面设卡查纠,不仅覆盖面有限,而且很多司机提前与交警玩“猫捉老鼠”,导致取证困难。

今年8月,海都报莆田版推出“聚焦远光灯整治”系列报道,对近期回潮的夜间滥用远光灯现象再次进行了集中曝光。其间,有市民提出,目前,莆田城区安装了很多交通电子监控,为何不抓拍滥用远光灯行为后加以处罚(详见8月7日海都报P01版报道)。市民的这一建议得到交警部门的积极回应,目前,交警部门已正式启用路面监控视频,抓拍夜间滥用远光灯行为。

交警介绍,今年6月,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25个路口安装了787个高清探头,用于查纠路口机动车违法。同时,还把全市的近5万个治安视频接入系统,用于交通管理。利用路面上的监控系统,莆田交警部门在全国首创了“事后查纠”的全新技战法,根据视频提供的证据,对交通违法进行事后追踪追查,严查各种交通违法。前期,这一技战法已被应用于“摩的”、电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此,交警部门决定也将“事后查纠”技战法,引入市民反映强烈的滥用远光灯整治工作中。

多个角度固定证据链

据交警透露,通过路面上设置的可抑制强光的高清视频探头,交警信息化中心的查找手可人工识别车辆特征,捕捉滥用远光灯的证据。此后,再换几个监控角度,从车身尾部拍摄该车的车牌,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就是交警部门对付滥用远光灯的新招。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交警部门已抓拍到约200辆违法滥用远光灯的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些车主将被处以100元罚款,并扣1分。不仅如此,滥用远光灯车辆也将被列入“黑名车”数据库,所有上榜的车辆今后将成为交警部门“查找手”和视频重点关注的对象。

“夜间滥用远光灯是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广大司机管好自己的车灯,不要让使用远光灯成为开车习惯,否则夜间开车出门不仅会有安全隐患,很可能也会被扣分罚款。”交警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向交警部门反映滥用远光灯的案例,最好提供照片或行车记录仪视频,交警部门将对这些车辆进行查处曝光,并记入“黑名车”库重点关注,使其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