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昨日,厦门市“创建价格信得过景区”启动仪式在鼓浪屿拉开序幕。鼓浪屿将在全岛推行“餐前确认制度”,即“将统一印发餐前确认单,届时所有餐饮的商家需要在顾客点单后,与顾客确认就餐的价格,顾客在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最终下单”。(据12月16日东南网)
玩新手段不如加强执法
今年国庆期间发生的“天价虾”事件,让许多旅游城市和景点体会到加强监管、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紧迫性。此次厦门市发起“创建价格信得过景区”的活动,初衷值得肯定。
但事实上,“餐前确认制度”不过是对明码实价的确认与强调,而这本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明文要求。举个例子,假如“天价虾”事件发生在鼓浪屿,上菜前,当游客看到一份虾要一千多元时自然会拒绝签字确认,但如果确认单上写的就是38元,上菜的时候只给上一只,游客还是免不了吃亏上当。在该事件中,最让人愤怒的不是商家的无良,而是当地警方和工商部门的推诿与不作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整治旅游市场,其实不需要提什么新制度,搞什么新手段,把现有的法律法规执行到位了,比什么都强。(段思平)
还得防住“宰前空子”
当越来越多的地方重视起“餐饮诚信”,就有必要提出“把好事做得更好”,比如不能留下“宰前空子”。在有些旅游城市和景区,个别无良的商家自有其“宰客高招”:当客人尚在犹豫要不要点某种名贵的海鲜水产时,哪怕你无意中轻轻颔首点头,店家便马上捞出将其摔在地上,然后就迫使客人“引颈待宰”了。可想而知,遇上这类早有预谋的“做局”坑客者,就算当地有着“餐前确认”的行业自律,到时账单摆到面前,他能让你轻轻松松地“不予确认”么?“餐前确认”的行业自律,应会被各地见贤思齐、借鉴参照。但正如有些论者认为,自律更需他律,除了推行“餐前确认”以让消费者可以“据理力争”,更要对冒头露水的害群之马严加整治,比如一有违规就公示“信不过”的警告等。从某种角度来说,只有让违规成本大大增加,才能令宰客欺诈闻风丧胆。 (司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