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近日,莆田市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根据《意见》,围绕“336”产业发展目标,莆田市将以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著)名商标、老字号、知名商号等为核心,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形成品牌效应。
到2020年,力争全市创驰名商标达40件,福建省著名商标达350件,莆田市知名商标达50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10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5个,福建名牌产品达200个。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机构或申报工作协调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与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