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文/图
海都讯 12月11日,莆田市举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服务项目签约仪式,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将正式承办城乡大病保险业务和新农合经办服务。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大病保险及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标志着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迈上一个新台阶。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城乡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省内莆田最先出台
记者了解到,此前,莆田市已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并轨统一。目前,莆田市城乡居民参合人数达287万人,参合覆盖率达98%以上。
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下发指导意见,试点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提出要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在此背景下,今年10月,莆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对莆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服务项目委托招标,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成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唯一中标人,以及新农合大病保险和经办服务项目的第一中标人。
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 政府公共服务成本降低
莆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保障范围: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补偿后,超过2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成年人按照80%予以补偿,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按照90%予以补偿,每个保单年度内的最高赔付限额为累计33万元。而每个保单年度内的大病保险政策根据当年度《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
据透露,莆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每年承保一次。值得一提的是,该保险保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政府将大病保险具体运营管理交由商业保险公司实施,将有效降低政府公共服务成本。而承办保险机构依托其遍布各地的机构网络和客服平台,老百姓报销更加方便。
“一站式”办理报销服务 方便了参合人员
除了城乡大病保险外,此次,莆田市还创新机制,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新农合经办服务一并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推进“管办分离”。
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内容包括:异地、本地住院和门诊补偿结算审核与支付;特殊门诊审核、重大疾病审核、新生儿登记、参合证发放等日常业务办理;协助卫计部门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一站式”服务等。此次签约之后,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将组建市级新农合服务中心,在各县区派驻新农合经办服务机构,并向医疗机构派驻专管员。
莆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原先,新农合的经办队伍既要搞经办服务,又要进行监管,人力明显不足,造成一些弊端。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后,新农合队伍更多是进行政策制定和实施监管,监管力量得到了加强。同时,随着大病保险项目的启动,其与新农合经办可共用一个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有利于基本医保和非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更大程度上方便了参合人员。
“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对于减轻老百姓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意义重大。”莆田市卫计委主任张亦兵表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服务项目的签订,标志着莆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社会商业保险开始优势互补,将揭开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