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厦门通报多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08年至2014年,厦门人民会堂管理处将未入账的场租和广告收入46.6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补贴或福利、职工聚餐,以及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对外接待等。负有主要责任的会堂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谢国平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翔安区交通局局长洪志强,多次利用单位公车办理私事,被处党内警告。
●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陈国强,接受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被处党内警告。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照明管理科科长卢家才、财务科副科长陈宁欣,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外地旅游,均被处行政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