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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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发放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 古田药业有限公司贷得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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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德发放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 古田药业有限公司贷得100万元

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12月16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和宁德市环保局的推动下,古田药业有限公司以其相关生产设备和26万元购买的排污权为抵押,从兴业银行古田县支行获得一笔100万元的抵押贷款,其中排污权贷款额23万元。这是宁德市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宁德市环保局认为,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总金额虽然不大,但起到了“风向标”和“指路牌”的作用。

所谓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现在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试点行业所需的排污总量必须有偿获取,非试点行业也可通过购买取得。排污权抵押贷款,即无需土地或厂房抵押,也不要提供第三方担保,而是通过企业拥有的排污权证作为质押物。也就是说,排污权成为了企业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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