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日前,福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2010年8月,时任福清市一都镇善山村党支部书记翁铭河和村委主任陈甘霖等六名村两委干部集体商定,通过虚报2009年库区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补助款,将10万元补助款变通为一般性村财收入,用以偿还2008年其他库区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补助项目工程欠款。6人分别被党内警告处分。
2.永泰县葛岭镇溪洋村报账员陈魁星,2008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19名低保户的低保款存折扣留不予发放,并将上述低保户的春节慰问金及低保款共计4.6万元予以侵吞,用于个人开支。2014年三四月间,陈魁星将截留侵吞的4.6万元赃款全部退还给相关低保户。永泰县纪委给予陈魁星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3.2015年5月,闽清县省璜镇副镇长林勤,利用闽清县计生协会向省璜镇计生困难户免费补助毛脚鸡鸡苗的职务便利,将1305只价值2.61万元的毛脚鸡鸡苗占为己有。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