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靓
海都讯 “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我行全国范围内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日前,工行发出《关于控制借记卡开卡数量的通告》。如客户之前已持有工行全国范围内4张以上(含)借记卡的,工行不予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
目前,多数银行规定,同一客户的借记卡开卡张数上限为10张。而每家银行只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客户,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账户,其他银行卡仍需收费。为何工行要限制客户的持卡张数呢?
原来,工行此举是为执行《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还规定,“对已办理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开卡客户进行联系,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当中止服务”、“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办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
其他银行的相关部门表示,已听闻上述新规,但暂未收到总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