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夏雨晴 陈恭璋 毛朝青 通讯员 刘君华
海都讯 我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已经过去一半,各市均逐步通过“带牌销售”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据统计,专项整治以来,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共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8万余辆。各市也充分推行便民措施,如宁德市中心城区增设17个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福州市中心城区增设20个便民服务点等等。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逐步成为许多市民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由此引发的事故和纠纷屡屡发生,这也是我省推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原因之一。我省交警除了做好日常的管理之外,还进行“跨界合作”,推广新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其中,电动自行车事故后的理赔困境,就是交警关注的“新常态”之一。
电动车小额人伤 福州试点“快处”
在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的事故中,受伤的多为“肉包铁”的电动自行车,而大部分电动自行车没有投保,这就造成电动自行车一方在理赔上会遇到不少麻烦。
面对此等情况,我省交警也一直在思考解决措施。福州市交警支队仓山交警大队试点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快处”就是其中之一。从去年开始,仓山交警就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小额人伤事故推广快处机制,伤者最快当场获赔,最晚24小时赔付到位。
仓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赵飞告诉记者,“小额人伤事故”指的是: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的,人伤金额2000元以下、财损1000元以下的事故。根据他们统计,辖区平均每天事故警情26起,其中,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的平均每天19起。
赵飞介绍,此类事故即便按简易程序,处理最快也要5至7个工作日。为此,仓山警方与保险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对小额人伤事故推出“快处”举措。此类事故中,机动车负一定责任的,只要双方同意采用“快处”处理方式,无须保险公司到场,民警直接现场协调处理,当事人最快现场就能获得赔偿。
我省部分地区推广 电动车保险
针对电动自行车理赔难的问题,我省不少地方已经在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逐渐推行了电动车保险制度。“但不少人对这个概念还比较陌生,车主投保意识也不高。”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介绍。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福州、三明等地都已经启动了相关的电动自行车保险。记者从业内获悉,电动自行车保险涵盖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第三者的责任赔偿,也包含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在驾乘中遭受意外伤害损失的赔偿。
以某保险的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为例,该保险分为两档,每年的费用分别为40元和80元。以40元/年投保档计,累计赔偿限额为2.6万元,其中6000元为驾驶人意外伤害赔偿;以80元/年投保档计,累计最高赔偿限额则为13.3万元,其中1.1万元为驾驶人员意外伤害赔偿。而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机动车保险理赔基本一致,发生事故后,保护现场,联系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走理赔程序。
此外,投第三者责任险时,车主不必带车投保,只需要如实告知车况。但出险时,被发现电动自行车经过改装,提高车速而导致事故,险企不予理赔;而超标电动车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市民买电动车 店家送保险
对于该制度,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市民都表示赞同。有市民认为,目前,不少涉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无论机动车是否有错,但因为电动自行车没有保险,在最终理赔时,机动车一方都是“吃亏”。假如电动自行车一方有保险制度,一旦出现事故,各方就可以根据各自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目前高发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目前,福州的一些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还推出了买电动自行车送保险的服务。“一些买车的市民对于这样的服务还是很欢迎的。”福州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
而三明永安市针对市情,将所有电动自行车正式纳入保险范围。电动自行车车主在上牌时,就能为“爱车”上一份保险。
省交警总队提示,便民措施都是针对安全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的市民要尽早前往相关窗口,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