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元旦、春节将至,为正风肃纪,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日前,福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连江县地税局干部王大兴违规收受红包、购物卡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王大兴在地税敖江分局工作期间,收受房地产商的好处费5000元及价值5500元的购物卡。连江县纪委给予王大兴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
2.鼓楼区温泉经合社党总支委员钱碧云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09年至2013年中秋、春节期间,钱碧云先后9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累计金额3500元。鼓楼区纪委给予钱碧云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
3.罗源县鉴江镇鉴江村党支部书记郑瑞旵(chǎn)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5年6月,鉴江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郑瑞旵以换届选举会议费名义,用村财购买高档香烟合计3050元,同时向参会人员发放补贴合计22000元。鉴江镇纪委给予郑瑞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晋安区市容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江秀琴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8月至9月间,江秀琴利用保管公车加油卡的职便,四次使用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累计油料128.51升。晋安区纪委给予江秀琴党内警告处分,并对油料费予以收缴。
5.仓山区螺洲镇物业公司经理陈立平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5月20日至9月24日期间,陈立平先后三次擅自驾驶封存车辆办理私事。仓山区螺洲镇纪委给予陈立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补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