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完成首单排污权无偿收储
记者昨日从南平市环保局获悉,顺昌县排污权储备与管理技术中心对顺昌井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十二五”期间国家认定的减排量进行收储,收储数量为:化学需氧量279.41吨,氨氮57.14吨,并已录入全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系统。
排污权储备是指各级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通过无偿收回、投资入股污染治理设施按比例回收、原价回购等形式,将排污权纳入政府储备量的行为。(陈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