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Y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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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水质目标 高于“省十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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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水质目标 高于“省十条”要求
福州市环保局解读福州版“水十条”亮点

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福州市政府日前印发《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备受关注的福州版“水十条”重磅出台(详见本报昨日Y01版)。

与去年6月出台的福建版“水十条”(下称“省十条”)比,福州版“水十条”的要求是持平还是更高?福州版“水十条”有何福州特点?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州市环保局有关专家,深度解读福州版“水十条”的亮点。

水质考核指标 表述更接地气

福州版“水十条”中,主要考核指标包括:流域水质,湖泊水库水质,黑臭水体,市级、县级、乡镇级水源地水质。

“其中,流域水质、县级水源地水质、乡镇级水源地水质等三项指标,都高于‘省十条’要求。”福州市环保局有关专家介绍,流域水质一项中,除水质优良比例高于省里要求外,还特别提出“流域所有监测断面水质,在2014年度基础上不得下降,还要有所改善”(见附表1)。

为何强调“不下降,要改善”?上述人士表示,“你说达标率是多少,老百姓听不懂,增加定量表述,强调水质‘不下降,要改善’,更接地气,也更关注市民对环境的实际感受。”

福州版“水十条”,为何高于“省十条”要求?福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是考虑到福州市作为省会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要走在全省前列,相关指标的制定都经过详细的调研和论证。”

新增、细化多项内容

据介绍,由于“省十条”针对的是全省水污染防治,其行动计划相对宏观,对各设区市的情况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些都需要市一级的“水十条”进一步细化。

在编制过程中,福州市环保部门收集近3年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辅以必要的调查监测,以“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原则,围绕群众关注的流域水质、饮用水源等,新增、细化了多项内容(见附表2)。

治理生猪污染强化“总量控制”

福州版“水十条”中,也有许多福州特点。其中,在治理生猪养殖污染方面,就有不少亮点,强调做好“减法”,强化“养殖总量控制”。

福州市环保局有关专家介绍,去年6月10日,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杨岳一行调研福州大气、水污染防治,针对海都报报道的猪场污染问题,现场办公督促整改,强调“监管养猪场要做好‘减法’”(详见本报2015年6月11日Y01版)。这一指导思想也贯穿于福州“水十条”的制订。

“市民以前总感觉,政府天天在拆除,但猪场污染没有成比例地减少,甚至出现回潮。”福州市环保局有关专家表示,要做好减法,不能单一强调“拆除量”,更要强化生猪养殖总量控制。

“许多地方也在提生猪养殖总量控制,但如何落实,有什么措施,目前还比较含糊。”上述人士表示,比如说某市年出栏量限定是200万头,但猪场这么多,这么分散,政府如何把控?“如果肉价上涨,猪场很可能就会多养。”

“相比之下,福州的新做法在于,只保留一定数量的猪场,同时其余生猪养殖场将在2016年底前一律拆除。”福州市环保局上述人士介绍,“这样就将总量控制精准落实到每一个养猪场,通过猪耳标等控制生猪规模。”

据本报此前报道,晋安区拟保留猪场4家。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闽侯县拟保留生猪养殖场1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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