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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改、扩、建项目 立项前必须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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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防止重复施工等问题再出现,福州市建委昨召集五城区建设部门,强调——
今后改、扩、建项目 立项前必须实地考察

碧藕苑小区门口的地砖、路沿石已经错位、损坏

N海都记者 汤先增/文 毛朝青/图

海都讯 福州金河路完好的人行道却被列入改造,招标后发现只需修复即可,业主单位发函通知施工单位,但因没有沟通清楚,施工方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私自将完好的人行道拆掉重铺(详见2日A02版、5日A04版、6日A02版)。

此事经海都报报道后,引起省住建厅重视。前日,省住建厅约谈多家涉事单位。

昨日,福州市建委也召集五城区建设部门,以及参与金河路改造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求仓山区对未进场的项目重新设计,对正在施工的项目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完善,防止道路改造时再出现重复施工、浪费等问题。

福州市建委相关人士强调,今后,市政道路改、扩、建的项目,立项、设计前,相关单位要实地考察、合理设计,充分保留、回收利用旧料,防止再出现重复施工、浪费等事件。该人士表示,“有多少旧料能回收利用或保留,要在图纸上明确,施工现场也要多方共管。”

此次金河路改造中,不少市民发现,部分已完工的人行道,多处地砖、路沿石已出现错位、破损,担心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对此,仓山区宜居项目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金河路人行道因施工方没沟通清楚,导致“乌龙”事件,施工方承担所有拆除、修复费用,但也要保证工程质量。该负责人说,金河路人行道竣工验收时,如发现不合格地方,将要求施工方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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