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刘世泉 通讯员 何灵
海都讯 猪场粪水直排河里,荼毒青山绿水。去年5月份以来,海都报持续关注这一养猪场粪水污染问题,相关部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取得良好的成效。记者昨日获悉,闽侯县去年共组织大型拆除执法行动18场,出动执法人员5300多人次,对上报应拆除的共307.26万平方米的2658个生猪养殖场已于去年底拆除完毕,青山绿水再次归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闽侯县大湖乡六锦村边洋庄上自然村一养猪场原址,该处原来的养猪场已不见踪影,清澈的溪水潺潺,空气清新。“这里原来有好几家养猪户,养了1000多只猪,溪水都是黑的,空气中都是猪粪的味道。”大湖乡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处的溪水经由日溪,最终汇入闽江,粪水直排会影响福州市民的饮用水质。猪场拆除之后,这里的环境大为改观,原来的养猪大户开始转产转业,有的甚至开始养上了眼镜蛇。
“不养猪后,我们改养眼镜蛇,这样不仅对环境好,经济效益也不差。”当地的养殖户林先生表示,他在原猪场的地址上建起了20多亩养蛇基地,养了近3万条眼镜蛇,这不仅能获得经济效益,还能保护环境。
除了大湖乡,记者又走访了闽侯竹岐乡火炬村,该村此前有110多户养猪户,且小目溪流经该村,水质受污染严重。“去年8月,全村13.8万平方米的养猪场已全部拆除,现在环境变好了很多。”火炬村主任郑先生表示,在原来养猪场的原址上,该村鼓励农民进行复耕,此举在为农民带来收入的同时,还能防止一些养猪场重建,污染环境。据闽侯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闽侯境内的大小目溪水质近期检测均已达标,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闽侯县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漏报、不报(新建、重建)的猪场,发现一家拆除一家,杜绝反弹现象。闽侯县还建立了有奖举报、日常巡查等制度。截至目前,除保证存栏量控制要求拟保留17家养猪场外,该县应拆除的生猪养殖场307.26万平方米已全部拆除。对于养殖场用地,闽侯县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农民从养殖业向毛竹垦复、油茶种植等方面发展,并对土地进行复耕的予以奖励,保证农民的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