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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进入“熔断”时代 基金投资应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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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A股进入“熔断”时代 基金投资应长期规划

N海都记者 刘龙海

昨日上午,沪深300指数先后2次触发熔断机制,两市暂停交易至收市。在1月4日,即熔断机制实行的首个交易日,沪深300指数先后2次触发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的实行,也将影响权益类基金产品的交易。理财师提醒,A股进入“熔断”时代,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更要有长远的规划,可选择业绩不错的基金,长期持有。

基金公司纷纷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1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通知,要求2016年1月1日前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规定,说明指数熔断导致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等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对相关类别基金开放时间进行调整的情况。对指数熔断跨越14:57导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不一致的,说明开放时间调整将遵循的原则(如“孰早原则”),分级基金拆分配对等业务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包括华夏基金、中欧基金、天弘基金、易方达基金、国联安基金等数十家基金公司发布了《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开放时间调整的提示性公告》。这些公告就指数熔断后投资者是否可以办理基金的赎回、转换等相关业务,进行了相关的提醒。

作为基金代销机构,包括中行、建行、恒丰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也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如,建行《关于指数熔断后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规则的公告》提出,当日熔断时点至15:00期间受理的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申请作为下一个交易日交易处理,客户可于下一个交易日15:00前办理撤单。

1月4日和昨日,在沪深300指数触发熔断机制后,中国银行即发布公告称,因沪深300指数触发熔断,对于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之时至15:00间提交的基金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申请将不被该行受理,建议投资者下一开放日办理相关业务。

权益类基金深受影响

参照各家基金公司规定,当7%的熔断来临或5%的熔断发生在收盘前15分钟之后,当天的交易已停止,这时基金的申赎就要适用“大熔断”原则。

所谓基金申赎的“大熔断”原则,是指沪深300指数遇到上述情况后,所有的基金申购与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交易或业务的申请全部暂停。对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即以交易所最早的收市时间为业务办理的截止时间。

据了解,和熔断机制有关系的,主要是那些权益类基金,如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等,而货币市场基金、理财债券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其他债券型基金等,则不受影响。

熔断机制的实行,对公募基金仓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仓位较重的偏股基金,在熔断机制下,相应基金应保持更充分的流动性,应对基金的申购赎回,从而防范流动性风险。

而对于分级基金来说,熔断机制的推出,进一步加强了涨跌停板的限制,在遇到大跌行情时,可减轻分级B的下折损失。

□名词解释

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2015年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熔断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熔断机制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熔断机制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15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尾盘时段(14:45至15:00期间)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