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石磊磊 郭丽娟
海都讯 福州五四路和五一路的17处花坛,受施工队破坏(详见本报1月8日A38版)。昨日,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施工队是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其将被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此外,市园林执法支队方面表示,对该施工队罚款近千元,并要求恢复绿化。
1月8日晚,市城管支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值守,晚上11时许,发现有施工人员欲继续破坏花坛,当场责令其停工。据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施工队自称是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经调查了解到,该施工是设置交通指引标志设施,施工方未经审批施工,也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志和安全范围设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之规定对其处1万人民币处罚,并责令限期自行修复损坏的市政设施。
此外,昨日上午,市园林执法支队方面表示,施工队的相关负责人已经到该单位配合调查。市园林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涉事单位开出800元的罚单。
由于涉事单位的施工行为没有到园林部门和城管委报批,两个部门也责成相关部门到窗口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