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李伟强
海都报 一根烟头、一团纸巾、一个塑料瓶……东西虽小,但在车辆行驶时从车窗抛出,危害却很大。近日,有热心市民向莆田交警部门反映:闽BC2830小车在城区凤凰山路口等红灯时,向车窗外扔了个烟头,希望能对这种破坏城市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罚、曝光。交警随后利用路口高清视频确认了事实,并通过倒查发现闽BC2830车主还有在单行道逆行的违法行为。
监控拍下扔烟头瞬间
莆田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大队负责人介绍,1月6日下午,一位市民向他们反映,当天下午2点40分左右,车牌号闽BC2830小车司机在城区凤凰山路口等红灯时,向车窗外随手扔烟头,希望能进行处罚、曝光。“车窗抛物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要受到谴责,更应该处罚。”这位负责人说,目前,莆田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时刻保持市容整洁卫生,小车驾乘人员每扔一根烟头,环卫工人都要走进车流打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了解,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5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向道路抛洒物品的,记2分罚款50元。不过,由于车窗抛物只是一瞬间的行为,在路面执法过程中难以取证,很多地方只能通过奖励的方式发动市民对这一行为进行举报,但往往收效甚微。
当天,市交警支队信息化中心的查找手们调取了监控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到,2点40分,车牌号闽BC2830的白色小车驾驶员手伸出窗外,并有一个抛物的小动作,其扔烟头的动作和烟头抛出的轨迹都依稀可见。其后,查找手经过倒查发现,车主是从月塘片区开出,并在这里的单行道逆行进入荔城大道。3分的惩罚在所难免!交警部门已经发短信告知车主,其已被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
应全民一起监督将照片作为证据
“车窗抛物不仅破坏城市形象,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采访中,市民陈先生说,拒绝车窗抛物可以保持城市清洁,更可以使环卫人员远离车流和危险。市民林先生认为,一些司机习惯边开车边抽烟,他们经常将烟头随意丢弃在路上,对于这样的行为,可以通过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抓拍。应该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到抓拍车窗抛物的行动中,让他们来提供车窗抛物的证据,交警进行审核、处罚。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3月开始,福州启动“曝光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并征集“市民随手拍”和“百名捕快”,曝光车窗乱扔垃圾的现象,对提供证据的市民还给予相应的奖励。
莆田警方表示,将通过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查处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利用手机、相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等设备,拍摄记录下这些交通陋习,减少因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给他人带来的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