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章微 杨阳 刘世泉
海都讯 国务院日前发布意见,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记者了解到,我省已在全国先行先试,其中厦门、三明均走出自己的模式,而福州也已出台相关政策,今
年开始整合。而省级层面的整合方案也将陆续推出。
记者了解到,福州日前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通过逐步整合现行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实现“五统一”: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
福州医保参保对象包括福州市户籍人口的非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城乡居
民,及在福州市辖区内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学生等。2016年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缴费标准,约为120元。
而厦门在2008年7月,将原本由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农合”移交给人社部门管理和经办,将农村居民纳入医保范围,实现了城乡统筹管理,城乡居民看病报销待遇一致。2009年7月将在厦就读的大学生纳入医保范围,至此在医保制度上实现了“全民医保”。
而三明市医管中心主任徐志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过去,三明与其他地方一样,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在人社部门经办,新农合在卫生部门经办,存在种种弊端,比如重复参保,各种医保报销比例不一等。
2013年6月起,三明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经办机构,实现“三保合一”,统一整合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