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吴华英
海都讯 去年6月27日凌晨1时许,陈某深夜醉酒回家时,听见邻居养的狗又开始叫唤,深感厌烦,借着酒劲在自家后门处对着邻居撒气,争执中他俯身捡起地上的木板、石头等物使劲砸向邻居,对方被砸了个正着,致左顶部挫裂伤,左眼部、右臂等多处挫伤,右手第五掌骨基底部完全性骨折。经鉴定,邻居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经传唤后陈某主动到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万元并取得对方的谅解,法院遂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