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辛辉
海都讯 俩同乡本在一起务工,然而却因老家土地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其中一位被打成轻伤。近日,莆田荔城法院依法审理该案。
据悉,来自江西省乐平市的徐某焱、徐某涛于去年年初结伴到莆田务工,两人感情较好。然而在去年8月10日这天,两人因老家土地问题起了口角,吵得不可开交,继而徐某焱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上前便挥拳打了徐某涛的头部,而后又对其拳打脚踢,措手不及的徐某涛因此被打得多处受伤。经鉴定,徐某涛左侧上颌骨额突及左侧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焱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责令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合理的经济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5302.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