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贽超
海都讯“通过购物网站的品诺旗舰店买了一个闪光灯,前后两面的型号是完全不一样的。”近日,孙先生拨打海都热线95060投诉,怀疑自己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
昨日,孙先生向记者出示了闪光灯实物。该闪光灯的正面标有“品诺FL-581N”,而反面却是“DF-660”。孙先生说,在品诺官方网站上的实物照片中,正反面均为“FL-581N”型号,产品实物包装、说明书上,也没出现“DF-660”这个型号。他上网查询后发现,“DF-660”这个型号属于斯丹德品牌的闪光灯,两家的说明文字几乎一模一样,“这难道是拿其他品牌的次品来贴牌销售?”
对此,记者拨打了品诺的售后热线,工作人员回应,“FL-581N”是商品的型号,而“DF-660”则是工厂的型号。和斯丹德品牌的型号一致,是因为两个品牌是同一个工厂加工的,所以两家网站上的宣传也相似,“网站上图片与实物型号不符,只是美工的失误。”
售后的解释,孙先生表示难以信服,“不只是型号不一,说明书和网站上的商品说明,如闪光灯的前帘、频闪等效果,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做不到。”而说明书上也有错别字。
对于这些问题,品诺的售后表示说明书可能未及时更新,操作功能的问题则需向专业人员了解后再回复。
一件商品上可以出现两个型号吗?福建天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洪序耿律师表示,两种型号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而在宣传及说明书上没说明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孙先生认为产品有质量问题,可向品牌所在地工商部门提出检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