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陈晋 通讯员 彭涛
海都讯 记者昨从莆田市工商局12315投诉指挥中心获悉,2015年全年,该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21206件,比上年下降了1.6%,其中咨询类16309件,同比增长了0.14%;投诉3939件,同比下降了5.8%;举报953件,同比下降了13%(详见图一)。截至目前,投诉件已办结3920件,及时反馈率达99.52%。其中依法调解3166件,调解成功2872件,调解成功率90.7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44.27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交通工具类投诉 居商品投诉首位
2015年全年共受理投诉类案件3939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451件,占投诉总量的62%。其中交通工具类470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0%;计算机通讯器材类39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6%;服装鞋帽36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5%;家用电器类36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5%;家居用品类34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4%;房屋及装修建材类20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8%;首饰工艺品77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烟酒食品类6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五金交电化工类3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其他投诉13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5%。
有关交通工具类470件,其中汽车的投诉占较大比重,反映的问题有,订购汽车无法及时提车,汽车保养不当;商家违约或不按承诺履行义务;订立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如在购买时已事先约定好汽车颜色,但商家提供的汽车颜色有偏差;因个人贷款原因无法继续购买,要求退订金遭拒;售后服务及维修不到位引发纠纷,如汽车经过几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故障维修不及时处理等。摩托车及电动车主要反映的问题是,购买时商家保证一个月内会给电动车上牌却一直拖延、轮胎频繁漏气、电瓶出现质量问题以及故障维修的售后问题。
有关家用电器类投诉364件,反映的问题有,产品售后服务态度差,出现质量问题不肯退换货或保修,维修多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未能及时送货上门安装,存在安全隐患,夸大使用功能,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在保修期内要求维修遭拒,要求上门维修遭拒等。
服务类消费投诉 通信互联网居首
2015年全年共受理服务类消费投诉1488件,占投诉总量的38%。其中,服务类投诉热点集中在电信互联网类。电信类68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46%;互联网类241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6%;制作、保养及修理类94件,占服务类投诉的6%;美容美发洗浴类77件,占服务类投诉的5%;餐饮食宿类76件,占服务类投诉的5%;销售类5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4%;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46件,占服务类投诉的3%;邮政服务3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专业技术服务类26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交通类26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其他类133件,占服务类投诉的9%。(见图二)
随着通信网络的快速发展和用户群体的快速增长,电信通信服务类消费长期位居服务类投诉榜首,如消费者反映手机、固话信号不稳定或没信号;办理业务解释不清或未按要求办理引发纠纷;宽带故障、乱收费、流量超标未能及时下发短信通知被扣费用,固话出现故障未能及时维修等问题。
另外,餐饮消费类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霸王条款,团购券、抵用券未能使用、不按约定收费、积分无法兑换等问题。
全年举报件共953起,其中商标侵权类594件,占举报件63%;无照经营类118件,占举报件12%;广告违法类31件,占举报件3%,产品质量类47件,占举报件5%;侵害消费者权益类28件,占举报件3%;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类10件,占举报件1%;不正当竞争类12件,占举报件1%;其他113件,占举报件12%。商标侵权类案件中侵权商品多为鞋类商品,主要以涉外商标侵权为主。(见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