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海都讯 日前,莆田市食药监局公布了2015年十大涉及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例,其中,铝超标馒头案、二氧化硫超标黄花菜及贡枣案、销售过期医疗器械案等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均一一上榜。据了解,去年一年,莆田市食药监部门共立案737起,结案740起(含前年遗留3起),案值166万元,罚没款高达553.69万元,有效地打击了食品和药品领域的违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威慑作用。
售铝超标馒头 涉案人被逮捕
2014年11月25日,涵江区食药监分局对辖区餐饮店进行随机抽查并送检时,发现一份从凌某某包子店中抽检的包子样品铝含量严重超标,超过国家标准达4倍。去年4月21日,该局执法人员与涵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一同,再次对凌某某经营的包子店进行检查,并送达此前的《检验报告》。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其店中发现了3袋“剑石”牌香甜泡打粉(成分中含硫酸铝钾),其中两袋已开封。
经调查,执法人员得知,凌某某在制作馒头时使用了铝泡打粉,这一行为违反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包子中铝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近4倍,已足以严重影响人体健康,涉嫌犯罪。目前凌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在进一步查办中。
去年1月19日,涵江区食药监分局在对辖区食杂经销部进行日常抽查中,发现一食杂经销部经营的黄花菜和贡枣为不合格产品。随后,执法人员对该经销部立案调查。
经了解,该经销部销售的上述两样产品二氧化硫实测值超标,涉案货值为3.26万元。尽管执法人员发现,该食杂经销部出售超标黄花菜和贡枣违法所得仅69.8元,但考虑到超标食品对社会及人体的危害性,该经销部最终被处以高达26万多元的重额罚款。
过期医疗器械仍对外销售
去年9月1日,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对位于仙游县盖尾镇昌山村严某某经营的医药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严某某在店内销售的138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5盒过期的药品“醋酸地塞米松片”。
执法人员经调查后,发现上述注射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后,方可销售,严某某却没有任何相关证照,就私自销售上述产品,其销售的过期药品也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属于销售劣药的行为。执法人员随后没收了这批医疗器械和过期药品,并对严某某处以5万多元的罚款。
无独有偶,去年9月16日,北岸食药监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村卫生所检查时,在该所配药室内发现过期无菌敷贴30片、4条一次性乳胶导尿管、3包一次性清创缝合包、40副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经查,该所对配药室内存放的医疗器械长期疏于管理,致使部分医疗器械过期未被发现,并继续在卫生所内使用,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管相关规定,构成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鉴于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次公布的10大案例中,还包括荔城区阮某某无证经营预包装食品及无中文标签进口啤酒案、荔城区李某及黄某无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案、莆田市某公司为他人以本企业名义经营药品提供便利案、秀屿区笏石镇徐某销售不合格化妆品案等,涉案相关当事人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