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泉州安溪一位准岳母要求女婿到泉州市安溪县公安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才同意女儿出嫁。但去年相关方面已经取消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办民警坚持不开,小伙只好忧郁地离开了。(据1月20日《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卞广春:她把女儿的未来与幸福交给警方的一纸证明,眼前的大活人是个什么样的,自己不确定也就算了,也不认同女儿的认知。难道今后,还得靠女婿拿出各种各样的证明过日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