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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私房美食部门监管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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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微信上私房美食部门监管难
不少微信商家自称食材新鲜,制作过程有保障,但大都无法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

N海都记者 陈晋 蔡学伟

海都讯 在微信朋友圈,类似“纯动物奶油蛋糕、麻辣小龙虾、蒜蓉蒸元贝……晚餐预订中,速度来下单”的吆喝随处可见。这些令人心动的吆喝和诱人的美食配图不断刷屏,直击吃货的内心。继卖衣服、代购之后,自制美食在朋友圈迅速火爆起来。

这些食品主打“私家自制”、“海外代购”、“无添加剂”、“良心品质”等口号,吸引了许多消费者关注与购买。由于是虚拟购物,导致部分商家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在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等环节中投机取巧,利用微信平台销售以规避监管,食品安全问题随之发生。

调查:订单每日爆满却少有营业执照

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转向微信朋友圈订购自制美食,那么,这些卖家每天的客流量有多少呢?昨日,记者与一位在朋友圈售卖蛋糕和自制海鲜的商家网聊,她的微信里有近2000微友,大多是朋友口口介绍来的顾客,很多都是回头客。她家出售的产品加起来不超过20种,尤其是自制海鲜,每天订单量有限,过时或者过量都无法满足。

该商家告诉记者,她都是当天去市场购买海鲜产品,还专门买了多个养殖箱,将买回来的海鲜放入箱中饲养。“主要是为了保证食材的新鲜。”该商家说,每一份餐食都是安全健康的,制作过程也是有保障的。当记者问及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时,对方则表示暂未办理。

问题:监管主体缺失消费者难维权

虽然微信卖家都坚称自己所制的食品安全健康,然而这舌尖上的微信美食能否食得安心,仍是萦绕在消费者脑中的顾虑。那么,在微信朋友圈售卖自制散装食品的行为是否也可以规范呢?

莆田市人大代表肖梅芳认为,相比传统的实体餐饮经营者繁复的手续,任何会使用微信的人都可以通过发送朋友圈信息的方式变相从事食品销售。微信发布的低成本、“零门槛”,造成微信食品销售鱼龙混杂,为不法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此外,监管主体方面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通信等多个单位,没有指导性文件,没有明确的主管和牵头部门,单位间职责不清晰,存在监管漏洞。

由于是网络购物,对商品原材料来源、质量等方面不了解,消费者只能通过商家微信宣传、朋友介绍进行判断。此外,卖方多为个人,加上微信软件的隐匿性,使得主体难以明确。尤其在经营手段方面,微信市场买卖双方多为先付款后交货,没有购物票据,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调查取证相当困难,消费维权的难度也随之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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