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又到一年个税申报的时候,如果你2015年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那么,请及时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我已经交过税了,为什么还要自行申报个税?”每年都会有不少纳税人提出这样的疑问。昨日,海都记者从莆田市地税局了解到,自行申报不等于再收一次税,只要纳税人2015年的年收入达到或超过12万元,无论是否已经足额缴纳税款,均应于3月31日前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去年6500人自行申报
我国从2006年起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今年已是该项政策实施的第10个年头。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赶上了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
去年4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申请在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对此,莆田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税收优惠新政策,对鼓励民间投资、缓解纳税人纳税困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3月31日法定申报期结束,莆田市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人数达到6500人。
多缴的税可以退
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自己已经如实按期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还要再申报一次?是否还要再收一次税?对此,莆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的李先生介绍,年初的这项申报义务,可以当作纳税人就上年度所得向税务机关所作的一个“声明”,告知税务机关:我取得了这些收入,并已经按规定完税。当然,这项申报也起到了拾遗补漏的作用,少缴的税可以补缴,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而多缴的税还可以确认并退税、抵税等,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年所得12万元”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11项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12万元,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包括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据了解,莆田市自然人个人在办理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时,有网上申报、上门申报和邮寄申报三种方式可供选择,纳税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选择哪一种申报方式。
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与此同时,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