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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新举措治“拉链路” 未审批破路将被“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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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市政新举措治“拉链路” 未审批破路将被“拉黑”

N海都记者 张志宏

海都讯 一条马路刚修好不久,各家通信、水务、电力等施工单位反复破开马路,好好的马路犹如“拉链”般被开开合合,不仅影响市民通行,也降低道路使用寿命。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获悉,从2016年新年起,将编制破路占道施工年度计划,对未经审批破路的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并列入“黑名单”,停止审批该施工单位进行下一次市政工程项目,以此杜绝出现“拉链路”。

据介绍,市政工程管理处将为道路建设单位与管线单位建立联系沟通信息平台,尽量协调缆化、管线建设改造挖掘施工与道路改造、大中修等项目同步进行。一些单位如需破路作业,需经市政工程管理处审批,并缴纳相应的破路费用,待工程结束后,由市政工程管理处的专业队伍实施修复,杜绝随意破路后简易修复,造成路面损坏。

此外,市政工程管理处拟将借用桥梁架设管线及辅助设施许可、升降(动迁)路灯设施许可、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许可等项目列入审批范围。

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将依托城管支队、环卫处等部门,进一步整合城市综合管理资源,加大对设施的保护力度和执法力度,做到早发现、快处置、严执法,有效地遏制违章使用市政设施的现象,提高市政设施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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