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辽宁海事局原局长侯景华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法庭认定侯景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侯景华2012年8月正式退休,但在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财务方面有问题而被查。2015年1月,烟台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侯景华供述称,得知有人举报,纪检部门在调查自己后,吃不好睡不好,郁郁寡欢,只好求助于抗抑郁药品度日。因为罪行也无法与他人交流排解,只能与他养的狗说话解闷。 (东早)